[辽阳]辽阳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新闻发布会

日期: 2026-08-19 浏览量:26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贾晶晶 文字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起正式施行。8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全面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核心要义,通报全市生态治理成效,发布全市贯彻实施工作安排,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法治力量守护我市生态底色、赋能绿色高质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生态文明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典,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从多部单行法分散管理迈入一体化法典治理新阶段。法典实施当日,环境保护法等10部生态环境单行法律同步废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审批、监管、执法、生态修复全部统一适用生态环境法典。

  多年来,我市严格执行原有环保单行法律法规,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取得扎实成效。“十四五”期间,全市PM2.5浓度下降17%,优良天数比例提升7.3个百分点,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10个省考以上河流断面全部达标,全域消除劣Ⅴ类水体,水质优良比例85%,超额完成考核目标;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

  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为我市统筹发展和保护、治标与治本提供根本性法治保障,意义重大深远。下一步,全市将以法典施行为抓手,统筹市县、各部门协同发力,推动法典落地见效长效常治。构建常态化普法宣传格局,营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围。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一全市执法标准与裁量尺度,常态化开展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柔性机制,做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健全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持续改善全域环境质量。以法治赋能绿色低碳转型,优化环评、排污许可审批服务,扶持绿色产业,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畅通群众环境诉求渠道,高效办理12345群众举报,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监督,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共治格局。

  市政府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广大企业要扛起环保主体责任,严守法典规定,主动治污减排、绿色转型;广大市民主动学习法典,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各类社会组织主动参与生态修复、环保公益,共同守护城市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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