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5-06 浏览量:2 来源:阜新市审计局审理监督科 责任编辑:张星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省审计厅关于“打基础”专项行动的重要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和拓展“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成果,阜新市审计局结合审计署及省、市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并出台《阜新市审计局加强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控制措施》,从四个方面提升审计质量。
一是深化计划管理。抓实立项研究、计划编制审议与严格执行,实行计划进展周通报,科学统筹审计资源,加强下级机关计划审核备案,分类实施审计,避免重复审计,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规范项目实施。细化审前准备、现场管理要求,重点领域项目推行 “双主审模式”,各级负责人分层督导;严守外部调查、审计查询权限边界,杜绝超权限审计;规范审计取证及保密管理,严把审计报告、决定书等结论类文书编制质量,精准界定经济责任。
三是加强复核审理审定。各环节层层把关,业务部门开展重点复核,牵头部门复核报告一致性,审理部门依规审理,对重大、特殊项目分别采取 “提级审理”“下沉审理”;通过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定报告,审理部门定期开展审后质量检查,督促问题整改。
四是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协同体系,业务部门按立行立改60日、分阶段整改1年、持续整改 5年分类建台账督整改、严把销号关;牵头部门跟踪批示落实并汇总整改情况;综合法规科实行整改全口径、全周期归口管理,实现全流程闭环,组织年度督查督办,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此次全流程质量控制措施的出台,是阜新市审计局提升审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为“十五五”期间更好发挥审计监督重要作用夯实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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