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4-07 浏览量:29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贾晶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4月4日,辽宁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清明假期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据省气象部门预报,清明假期我省天气呈现先晴后雨、山区有雪、风力强劲、火险偏高的复杂特征,多时段、多区域灾害风险交织。
省防减救灾办要求,要加强风险研判部署,结合历史灾情、假期天气规律及人员流动特点,精准研判重点灾害风险,畅通预警发布渠道,确保风险信息与工作部署直达基层和关键岗位。要从严抓好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严格落实林长制和网格化管理要求,严查违规祭祀用火、野外烧荒、林区野炊等行为。强化巡查巡护与林下可燃物清理,普及防火知识、曝光典型案例,提前预置扑火力量装备,确保火情打早、打小、打了。要紧盯气象灾害防范,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强化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海上作业、旅游景区、农业生产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要夯实应急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救援队伍备勤与物资储备,确保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响应处置。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