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7-10 浏览量:37 来源:辽宁省贸促会 责任编辑:王月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服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等企业享惠,近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了进口货物可享惠提醒功能,帮助企业更加精准、便捷地掌握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享受政策红利。现在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吧!
新增减免税操作指引
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支持”-“用户手册”-“减免税模块”下新增支持集成电路产业、支持新型显示产业、重大技术装备、支持科技创新、民用航空维修用航材等政策项下减免税操作指引。
货物可享惠提醒功能
支持集成电路产业、支持新型显示产业、重大技术装备、支持科技创新、民用航空维修用航材等政策项下享惠主体,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申报征税进口相关政策免税商品清单内的货物时,系统将自动提醒该货物可能符合减免税条件,享惠主体可按规定向主管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
提醒功能的校验规则
进出口标志:
报关单进出口标志为“进口”。
征免性质代码:
报关单征免性质代码包括:408、423、426、428、698、802、888、901、902、903、904、905、906、907、908、909、910、911、912、913、915、916、917、918、919。
消费使用单位:
报关单“消费使用单位”匹配政策名单企业表中的单位名称。
商品名称:
报关单商品名称匹配相关政策免税商品清单内商品。如涉及多项商品,则将全部编号予以罗列显示。比如“申报的第1、2、3......17项品......”。
征免方式:
商品征免方式为“1-照章征税”。
提示后的操作
继续申报:
如果已经了解税收优惠政策,仍然想按原信息申报,点击“我知道了”即可继续申报。
返回修改:
如想修改申报信息享受优惠,点击“退回修改” 即可及时调整。
查看减免税操作指引:
不会办减免税手续怎么办?提示弹窗中还有 “减免税操作指引” 链接,点击即可跳转“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支持”-“用户手册”-“减免税模块”,办理流程轻松掌握。
联络主管海关:
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及时向主管海关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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