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年是我省第十九届“5·15”政务公开日。围绕“深化政务公开,助力决战决胜”这一主题,今天我们邀请到了阜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明做客在线访谈栏目,为大家介绍群众关注的社会救助热点政策。刘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在线访谈栏目,先和我们的观众朋友们打个招呼吧。
刘明:主持人好!各位朋友,大家好!非常荣幸参加“在线访谈”栏目,很高兴有这次机会与大家进行交流,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刘局长,城乡低保的相关话题一直是很多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目前,我市城乡低保的标准、申请低保具备的条件以及应该如何申办低保呢?你能为观众朋友们介绍一下吗?
刘明:好的。正如主持人所说的,城乡低保是很多市民朋友关注的热点话题。接下来我详细的介绍一下有关城乡低保的相关内容:
(一)申请我市城乡低保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具有本地户籍;二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三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二)我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为749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7077元/年。
(三)申请我市城乡低保流程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在村(社区)协助下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以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审核确认给予低保救助的,自确认之日次月起发放低保金。
主持人:感谢刘局长的介绍,那么有哪些人属于特困供养人员呢,申请特困要具备什么条件?保障标准又是什么呢?
刘明:低保和特困政策是不同的。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下特困供养人员相关政策。
(一)申请特困供养人员条件要具有本地户籍;同时还要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二)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分两种:一种是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其中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月105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年9384元。另一种是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的680元/月、半自理的340元/月、全自理的170 元/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的1020元/月、半自理的510元/月、全自理的170 元/月。
(三)申请我市特困供养人员流程为:一是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二是乡镇(街道)在村(社区)协助下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三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以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四是对审核确认给予特困供养待遇的,从确认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
主持人:刘局长,如果老百姓家里突发火灾、水灾、交通事故、爆炸、触电等意外事故致使家里突然陷入困境,是否还有其他救助呢?
刘明:为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我们民政部门还有一种临时救助政策。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哪些人可以享受临时救助政策?
主持人:感谢刘局长的耐心讲解,目前符合儿童福利保障政策条件的儿童具体包括哪些类型?不同类型的儿童在申请相关保障时,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负责部门又有哪些区别呢?
刘明:儿童群体一直是民政部门重点保障对象,我们依托民政“六个你”专项活动,积极寻找发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感染儿童,为儿童们解决生活、教育、健康和情感所需。
具有本地户籍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艾滋病儿童。
1.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3.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感染艾滋病的儿童)养育标准为每月1932元。
1.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2.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由其监护人向感染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最后,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继续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厚道阜新 心中有你”民生保障工程,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兜住兜牢兜准民生底线。
主持人:非常感谢刘局长做客我们本期访谈,同广大网友分享了民政局在聚焦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重点政策的介绍。让我们感受到了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本期的访谈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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