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级河长的报告

日期: 2025-01-10 浏览量:244 来源:阜新市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根据《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中“河长制办公室应当将本级总河长、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布”的规定以及《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河长办2021﹝9﹞号)中“各地区要按照分级原则,提请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告河湖长名单”的要求,现将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市河长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阜新市市级河长名单


阜新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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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418-632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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