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9-29 浏览量:725 来源:阜新微报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医保待遇享受期
在集中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除出生三个月内新生儿和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或规定期限内缴费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自缴费到账后满3个月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
2.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员(二级以上残疾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全额资助。
3.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动态监测范围内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简称“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资助60%,个人承担40%,即160元/人•年。
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所属社区、村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后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携带材料:1.身份证或户口簿,未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的新生儿可使用新生儿医学出生证明;2.非本市户籍需提供本市居住证;3.港澳台居民需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4.外籍人员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护照。
四、缴费方式
(一)“掌上办”缴费渠道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搜索关注“辽宁税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底部“微办税”—打开社保缴费功能即可办理。
2.辽宁移动办税APP
下载安装“辽宁移动办税”APP注册登录后即可办理。
3.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辽宁省税务局”—进入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点击“社保缴费”即可办理。
(二)阜新市税务局实体办税服务厅
(三)政府政务服务平台
辽事通APP--社保缴费
(四)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我市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对外提供以下缴费服务:
五、咨询电话
六、注意事项
因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不一致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缴费业务的,请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医保业务经办机构进行基本信息和数据核实后,再办理缴费业务。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