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召开

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日期: 2024-04-07 浏览量:598 来源:阜新日报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4月3日,全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在市委会议中心召开。市委书记胡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周鹏举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志宏、市政协主席张盈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阐明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系统回答了新时代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系列方向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推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我市机构改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市机构改革任务,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阜新全面振兴新篇章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会议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市上下要将深化机构改革作为新时代、新担当、作为的重大机遇和重要考验,作为打造“两市四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有力抓手。

  会议强调,要准确理解和深刻把握本次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着力调整优化重点领域机构和职能,落实党中央及省委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对社会、金融、数据、“三农”等重点领域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行调整优化。要着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要着力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推动资源、服务、管理等向基层下沉,切实为基层减负。要着力精减人员编制、规范部门干部职数,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和基层人员力量。要着力推动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从严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立,严格控制规模和数量。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我市机构改革任务如期顺利完成。各级党委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组织部部长直接抓,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抓好分管领域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好“关键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落实。要统筹压茬推进,密切分工配合,严守工作纪律,不折不扣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臧宝岭传达《阜新市机构改革方案》主要精神。

  市领导刘春雁、杨枫、刘彦鸿、张世辉、戈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区)委书记、组织部部长、编办主任,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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