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访谈·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2023-12-06)

【访谈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陈兴才
【访谈时间】 2023-12-06
【问答摘要】

主持人:各位友、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陈兴才就近期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来回应大家的关切。陈总您好!欢迎您做客在线访谈栏目,请先和我们的观众朋友们打个招呼吧。

陈兴才:主持人好!各位朋友,大家好!非常荣幸参加“在线访谈”栏目。

问题一(主持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续了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陈兴才:近年来,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减税降费支持重点,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税费优惠政策,对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保障就业和民生、助力经济回升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稳定市场预期,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将以下10项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统一延长至20271231日: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四)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五)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所得税政策,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  
    (七)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万元。  

(八)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  

免征印花税。  

(九)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由授权地方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调整为统一减半征收  

(十)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税费扣减限额,辽宁省由每户每年1440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24000元。

问题二(主持人):税务部门采取哪些举措落实好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

陈兴才: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税务总局“以更大力度更优举措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的指示和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落实机制。市县两级减税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抓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三是进一步细化精准推送。因地制宜制作通俗易懂、特色化的推送内容,充分发挥网格员等线下兜底渠道的保障作用。四是进一步抓好问题解决。进一步畅通问题收集渠道,及时将新一批政策落实中的政策口径、征管操作、税费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收集上来并及时解决。五是进一步优化宣传服务。制作针对性更强、实用性更高、可读性更好的宣传解读产品,持续开展好新政策的宣传解读报道。六是进一步深化效应分析。加强对新老税费优惠政策的统计核算,积极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将政策红利账单推送给纳税人缴费人,提升政策获得感。七是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强化数据赋能和系统支撑,特别对重点风险点、纳税人按风险任务扫描相应指标。八是进一步抓实严查狠打。坚持“严查内错”与“狠打骗享”两手抓两手硬,加强对一线税务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为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问题三(主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可以说是大家最关心的税收政策之一了。我想就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方面再问陈总几个问题。

提高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陈兴才:《通知》规定的政策我们简称“一老一小”扣除,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问题四(主持人):纳税人还未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应该如何享受?

陈兴才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纳税人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问题五(主持人):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是否需要重新报送相关信息?

陈兴才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系统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问题六(主持人):纳税人此前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除?

陈兴才《通知》发布前,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份起,系统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主持人:

非常感谢陈总做客我们本期访谈,同广大网友分享了关于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相关内容,让我们更深切的感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为老百姓送出的政策红利。本期的访谈就到这里,想要了解更多的政府信息,请持续关注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