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10-07 浏览量:326 来源:阜新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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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政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负责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三)承担市慈善总会日常管理及募集善款、慈善救助等服务保障工作。

  (四)负责全市城区政府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和有偿服务的困难家庭的智力障碍人员、残疾障碍人员、精神残障人员及老年人的养护、康复、托管等工作。

  (五)负责救助部门60天以上无法查清身源、限制行为能力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供养工作。

  (六)负责全市弃婴(儿)、孤儿、孤残儿童的养护、医疗、康复、教育、托管、社会捐助接收、家庭寄养、涉外送养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困境)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以及辖区家庭暴力的救助和保护工作。

  (八)负责办理全市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和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认证、证明、调解婚姻矛盾、婚姻家庭辅导和相关档案管理等服务工作。

  (九)负责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机关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十)负责对市公益性公墓进行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按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进行骨灰安葬,负责安排公益墓地使用工作。

  (十一)承担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殡仪工作。

  (十二)负责绿色殡葬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海葬活动的报名、组织、实施工作。

  (十三)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辽宁省阜新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437.3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53.1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3.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04.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48.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4107.9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8.68%。主要是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殡葬服务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676.2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03%。主要是项目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740.69万元,降低8.78%,主要原因:一是压缩成本运行;二是项目减少。

  (二)支出总计7036.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021.5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5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68.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4.44万元,资本性支出327.45万元。

  2.项目支出1015.0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4.43%。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养老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奖学金、社会工作者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无此项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无此项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无此项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499.4万元,降低17.57%,主要原因:一是养老院大楼建设基本完成;二是压缩运行成本。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400.71万元。

  结余为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利润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759万元,增加54.22%,主要原因: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利润结余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8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2.53 万元,项目支出1015.0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75.42万元,降低25.69%,主要原因:一是养老院大楼建设基本完成;二是压缩运行成本。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17.4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0.5万元,占96.36%;住房保障支出116.95万元,占3.64%。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0.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1252.2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本年有调出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208.24万元,主要是救助科政府购买服务款,年初无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执行中追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1.1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本年去世退休人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9.74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新调入人员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9.2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年初无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抚恤(项)35.27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金,伤残抚恤金,年初无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执行中追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社会福利(项)820.42万元,主要是儿童福利院和社会福利院支出,年初无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执行中追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最低生活保障(项)61.54万元,主要是城市生活最低保障金,年初无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执行中追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临时救助(项)86.65万元,主要是用于春节临时救助资金,年初无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执行中追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350.84万元,主要是用于特困群众救助资金,年初无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执行中追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生活救助(项)35.15万元,主要是用于春节慰问资金,年初无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执行中追加。

  2.住房保障支出116.9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住房公积金(项)116.9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新调入人员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37.22万元,占29.18%;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32.92万元,占70.82%。

  1.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的支出137.22万元,具体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项)137.22万元,主要是福彩中心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年初无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执行中追加。。

  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32.92万元,具体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332.92万元,主要是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海葬补贴,年初无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执行中追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3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2.28%,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压缩运行成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无该项支出;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无该项支出。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3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82.28%,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压缩运行成本。比上年增加1.08万元,增长7.03%,主要是2022年因汽油款调整,故三公经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1万元,主要用于汽油款、过桥费、修车费,汽车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87.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阜新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阜新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未进行车辆改革;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20.49万元,自评平均分84.8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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