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09-21 浏览量:150 来源:阜新市总工会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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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省工会代表大会及市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全面履行工会社会职能,突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拟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规章,参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拟定全市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建会建家、民主管理、集体协商、职工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教育、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职工服务帮扶和网上工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各县区委管理各县区总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助市委、市政府开展市、省和全国劳动模范的推荐、管理和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负责市、省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的推荐、管理和市五一劳动奖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依法依规从严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构建工会立体经审监督体系,负责全市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及指导全市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职能转变。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辽宁省阜新市总工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44.5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7.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5.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6.9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83%。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13.76万元,降低59.65%,主要原因:一是去年年初结转结余存在劳模表彰大会209.10万元,二是服务中心有调出人员。

  (二)支出总计144.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2.8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4.9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万元。

  2.项目支出21.7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04%。主要包括信息网络设备购置14.76万元,财政劳模津贴6.98万元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13.76万元,降低59.65%,主要原因:一是去年存在劳模表彰大会209.10万元,二是服务中心有调出人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5万元,项目支出21.7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3.76万元,降低59.65%,主要原因:一是去年存在劳模表彰大会209.10万元;二是服务中心有调出人员。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4.7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1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1万元,占45.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3万元,占54.93%;住房保障支出0.05万元,占0.0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1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65.1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以及信息网络设备购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存在劳模津贴6.9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3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7.84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相关支出以及退休人员采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人员相关经费上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17万元,主要是服务中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服务中心有调出人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50.49万元,主要是去世人员的抚恤金与丧葬费,完成年初预算的50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未作该笔预算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0.93万元,主要是伤残人员伤残抚恤,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0.05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0.0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服务中心有调出人员。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故无法比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年初无预算,故无法比较。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年初无预算,故无法比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年初无预算,故无法比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万元,比上年减少20.52万元,降低94.5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信息网络设备购置款计入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7.74万元,自评平均分96.35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阜新市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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