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09-22 浏览量:163 来源:阜新市委政法委员会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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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阜新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党的政法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一个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调查分析全市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指导全市社会稳定工作。督促检查政法部门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重大要案的查处工作。

  (三)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影响社会稳定、政治稳定的形势,及时反馈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探索和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

  (四)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县、区委政法委的工作。

  (五)按照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推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和部署,综合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组织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宣传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落实,组织综治干部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指导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社会稳定工作,及时掌握全市有影响的重要情报信息,分析预测社会稳定形势,做好情况通报和信息反馈工作。针对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对策与建议,对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对影响全市稳定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涉及多部门、跨地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进行协调处置。负责组织协调好邪教残余势力的防控、深挖、打击处理工作及其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研究邪教发展规律,掌握邪教发展动向,提出工作对策;协调反邪教诉社会宣传工作,指导反邪教组织的学术研究活动。组织协调处理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阜新市委政法委市本级,无纳入辽宁省阜新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22.2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22.2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2.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29.48万元,增长16.3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922.2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70.4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3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6.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31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

  2.项目支出51.7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61%。主要包括购置电脑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29.48万元,增长增长16.3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类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49万元,项目支出51.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9.48万元,增长16.3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类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4.5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5.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2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99.82万元,占86.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3万元,占6.40%;住房保障支出63.41万元,占6.88%。

  1.公共安全支出799.82万,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99.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3.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3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9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5.1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63.4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3.4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3.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9.6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出差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因此上下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因此上下年对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59.61%,比上年增长0.2万元,上升8.77%,主要是会议活动和调研较上一年度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维护及ETC费用,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0.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0.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3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0.08万元,降低0.12%,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办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不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60.48万元,自评平均分98.21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本部门不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阜新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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