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09-21 浏览量:184 来源: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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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阜新市文联)是阜新市文学艺术界的联合组织,是中共阜新市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文艺工作者,联系社会面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市文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行团结引领、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工作职能,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创作原则,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

  阜新市文联认真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文艺的方针政策,加强文艺界同党、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为繁荣和发展文学艺术营造良好的环境;努力增进全市文艺界的团结,建立和发展与台湾及港澳特别行政区及海外侨胞中文艺界人士、团体的联系和友谊,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文化交流和友好往来。

  阜新市文联对各团体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指导的职责,通过组织深入生活、文艺创作、人才培训、展演展览、学术讨论、文艺评奖、对外交流等工作,密切与团体会员的联系,指导团体会员的业务活动。阜新市文联维护宪法与法律赋予文艺家和文艺团体的权益,在团体会员和艺术家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辽宁省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60.3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0.3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上年无结转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94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经费增加执行中追加人员经费。

  (二)支出总计160.3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7.3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1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万元。

  2.项目支出3.0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89%。主要包括设备购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67万元,降低1.64%,主要原因:2020年人员经费项目经费结转2021年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30万元,项目支出3.0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7万元,降低1.64%,主要原因:2020年人员经费项目经费结转2021年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3.1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5%,项目支出年初没有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3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85万元,占82.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7万元,占10.46%;住房保障支出10.71万元,占6.6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8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9.82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执行中追加安排本科目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业(项)3.03万元,主要是设备购置等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追加安排本科目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0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采暖费、报刊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是执行中追加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68万元,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人员调出缴存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0.7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7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调增缴费基数执行中追加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无公务接待;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0,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5万元,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不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2万元,自评平均分99.82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未开展项目部门评价。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2年度无项目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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