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09-21 浏览量:287 来源: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汪雨冲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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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结余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核算业务。

  (四)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和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

  (八)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率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九)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辽宁省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1级预算单位,无纳入辽宁省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079.8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79.8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9.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0.22万元,降低0.02%,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支出总计1079.8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74.7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9.5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0.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0.71万元。

  2.项目支出5.0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47%。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0.22万元,降低0.02%,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年末无结转和结余,与上年相同。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74万元,项目支出5.0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22万元,降低0.02%,与上年基本持平。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9.8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6万元,占比5.58%;卫生健康支出36.64万元,占比3.39%;住房保障支出982.91万元,占比91.0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6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26万元,主要是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0万元,主要是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36.64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25.99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务员医疗补助10.65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982.9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51.77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公积金管理931.1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37万元,下降26.06%,主要原因是按照市政府及市财政局工作要求,树立过紧日子思维,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制度,最大限度控制车辆运行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及日常养护费用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4.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4.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30.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71万元,比上年增加11.39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派遣员工保险等费用提高使委托业务费增加8.75万元,其他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03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80万元,自评平均分92.68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无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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