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通报了1项电动独轮车相关措施

日期: 2023-09-14 浏览量:214 来源:辽宁省贸促会 责任编辑:王月 文字大小:

2023年9月11日,泰国通报了1项电动独轮车相关措施,通报号为 G/TBT/N/THA/712。该措施规定电动独轮车为标签管制产品,不适用于为出口而制造的、不在泰国销售的产品。标签应酌情注明文字、图片、人工设计或图像,不得对产品本质造成误解。标签也应使用泰语或带有泰语的外语进行解释。

具体信息如下:

通报成员:泰国

通报号:G/TBT/N/THA/712

涉及领域:电动独轮车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官方公报发布120天后

评议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