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妥善处理好国有企业转制之后遗留问题的建议》(113号)答复

日期: 2023-05-11 浏览量:1222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李明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理好国有企业转制之后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市国资委非常重视,会同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协办单位认真研究了国有企业转制之后遗留问题,现答复如下:

  1.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由原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导致原主管部门灭失的,承接其职能的部门负责所属国有企业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市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遗留问题的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各企业主管部门妥善处理国有企业遗留问题。

  2.各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均制定了改制工作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由各企业主管部门妥善保管。涉及职工转变劳动关系等切身利益问题,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企业改制档案公平公正处理。

  3.多种方式解决国企生活困难职工问题。2020年,我市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档案和管理服务职能移交至街道社区管理。各级财政部门每年拿出约1000万元分配至各街道社区,用于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各国有企业和街道社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解决职工困难问题。

  目前,我市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基本结束,阜新市公交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开展的公交企业改制工作尚未完成,仍在持续推进中。市交通局已将改制中遇到问题进行梳理汇总,近期将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妥善处理公交企业改制中的问题。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也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监督。 



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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