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反对拐卖人口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5-12 浏览量:590 来源:阜新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现就《阜新市反对拐卖人口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平安中国建设相关要求,有效实现预防、打击拐卖人口犯罪,以及帮扶被拐卖受害人回归社会的双重目的,依据相关法律和拐卖人口犯罪的现实状况,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反对拐卖人口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拐卖犯罪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等各个环节、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反拐综合治理工作,在制度保障、组织保障及物质保障给予有力支撑。2021年,在寻找失踪被拐儿童“团圆”行动中,全市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工作在全省位居前列。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反拐综合治理水平,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

  二、目标任务

  构建多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推进拐卖犯罪侦查手段现代化升级,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复、家庭与社区融入,大力开展反拐安全宣传和法治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反拐安全意识,确保及时侦破拐卖犯罪案件,保障拐卖受害人合法权益和隐私,有效预防拐卖犯罪发生。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围绕当前反拐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注重网络空间治理和信息化建设,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措施。

  (一)健全预防犯罪机制,源头遏制拐卖人口犯罪。在对既往拐卖人口案件分析研判的基础上,重点梳理出案件发生率较高的人力资源市场、娱乐休闲场所、网络空间及其他重点场所,留守妇女儿童、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等重点人群,因地施策、因人施策,从提高预防犯罪的意识和做好制度兜底工作两方面入手,实现对拐卖人口犯罪的源头治理。

  (二)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卖受害人,不断提高案件侦破能力及水平。突出机制建设,强调在侦查中的摸排、查办等环节运用线上线下双重手段,扩大信息来源、提高侦破效率。此外,对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利用网络平台实施的拐卖儿童、“隔空猥亵”或者制作、贩卖、传播儿童淫秽物品等行为予以回应,明确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坚决态度。

  (三)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和康复,帮助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将被拐卖受害人的帮扶工作贯穿到社会各个环节。一方面,明确社会福利等设施对被拐卖受害人提供救助安置服务,医疗机构和专业社会服务机构提供心理疏导、治疗服务等。另一方面,为使被拐卖受害人重新融入家庭和社会,根据被拐卖受害人现实需求,提供相应的帮扶,如完善专门档案、帮助联系学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帮助其早日回归正常社会生活。

  (四)多种保障措施并举,确保反拐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明确依法严惩拐卖人口犯罪工作要求,实现对犯罪精确打击、对受害人精准保护。强调要加强预防犯罪的宣传教育,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做好反拐工作的考核监督,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解读单位:阜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专案二大队

  解读人: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418-5532482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反对拐卖人口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阜政办发〔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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