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4-27 浏览量:432 来源:阜新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编辑:于影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科发〔2023〕5号各县、区科技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推进阜新市中试基地建设工作,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生态,现将《阜新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阜新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阜新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绩效评价表
阜新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阜新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破解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验证难题,促进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市内转移转化,加快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辽科发〔2021〕10号)、《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指引>的通知》(辽科发〔2021〕1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阜新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是指以企业、高校院所、第三方转移转化服务主体、双创孵化载体等为依托,为科技成果进行二次开发实验和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而开展中间试验的科研开发实体,是支撑引领产业链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 鼓励支持各级已备案的中试基地开放共享,面向创新主体提供中试服务。
第四条 市科技局负责指导协调中试基地相关工作。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地中试基地的申报、日常监管等工作。
第二章 备案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 申报备案的中试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备案的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拥有必要的中试验证服务设备、场地条件;
(三)拥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四)愿意对外开展中试验证服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程序;
(五)能够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规范服务行为;
(六)自申请备案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第六条 对已经备案的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盟主”企业或独角兽(含潜在和种子)企业建设的中试基地优先予以备案。
第七条 申报备案的中试基地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中试基地备案申报书;
(二)中试基地依托单位营业执照;
(三)开展中试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依照本办法择优推荐。
第九条 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和现场核查,提出拟备案中试基地名单。
第十条 市科技局负责对拟备案中试基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备案管理。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市科技局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对纳入备案管理的中试基地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第十二条 各县区科技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纳入备案管理的中试基地填报绩效评价材料,并对评价材料真实性提出具体意见。评价材料主要包括:
(一)中试基地绩效评价表;
(二)中试基地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三)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评价材料真实性的审核意见。
第十三条 市科技局针对中试基地评价材料的真实性等事项建立科研诚信监督制度。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的,撤销备案资格:
(一)因管理不善导致严重服务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环保事故的;
(二)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数据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无故不参加绩效评价,或者连续2次绩效评价不合格的;
(四)已不再具备对外开展中试服务能力的。
因(一)、(二)、(三)项所列原因被撤销备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
第四章 支持政策
第十五条 市科技局对纳入备案管理的中试基地统一授牌。
第十六条 市科技局对纳入备案管理的中试基地所能提供的中试服务事项面向社会进行发布。
第十七条 市科技局依据相关政策,对备案中试基地的建设和运营根据备案情况和绩效评价适时给予一定的支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中试基地命名为“阜新市xx中试基地”,名称中xx为中试服务方向。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阜新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绩效评价表
附件
阜新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绩效评价表
中试基地名称:
实 施 单 位: (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通 讯 地 址:
推 荐 单 位: (盖章)
阜新市科学技术局
年 月 日
一、中试基地基本情况 | |||||||||||||||||
中试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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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产业类别 |
| 建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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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试基地管理人员数(人) |
| 本科以上管理人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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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试基地技术团队人员数(人) |
| 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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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试基地 场地性质 | □租用 □自有 | 中试基地 场地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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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试设备台套数 |
| 中试设备净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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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中试的公共技术服务仪器设备等投入金额(万元) |
|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总数(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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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试基地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 |||||||||||||||||
实施主体名称(全称) |
| 申报主体类型 | □企业 □高校院所 □第三方转化服务主体 □双创孵化载体 □其他 | ||||||||||||||
其他联合 实施单位 | □否 □是 (联合申报单位名称) | ||||||||||||||||
中试基地 负责人 | 姓 名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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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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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位 |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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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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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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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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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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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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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是否有环保处罚记录 | □无 □有(何时由何机关作出何种处罚决定) | ||||||||||||||||
近三年是否有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无 □有(何时发生何事故,损失情况如何) | ||||||||||||||||
是否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 | □无 □有(举例说明) | ||||||||||||||||
是否有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相关经验 | □无 □有(近五年承担何项目) | ||||||||||||||||
获得资质情况 | 国家级资质 | 认定时间 | 认定资质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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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资质 | 认定时间 | 认定资质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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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中试服务情况 | |||||||||||||||||
中试服务内容 | □创新成果熟化服务(请填写项目名称及合作单位):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创新成果二次开发服务(请填写项目名称及合作单位):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创新成果工程化服务(请填写项目名称及合作单位):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创新成果工艺化服务(请填写项目名称及合作单位):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其他(请填写服务类型、项目名称及合作单位):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 ||||||||||||||||
中试基地有无研发或技术合作单位 | □无 □有(合作单位名称) | ||||||||||||||||
近两年中试基地服务情况 | |||||||||||||||||
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其中:中试服务收入(万元) | 年中试服务总量(次) | 中试服务企业数量(家) | 中试服务产品上市数量(种) |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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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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