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9-26 浏览量:470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编制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辽宁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二、“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取得重大成就
9217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城乡新增2253名残疾人就业。
全市2652名55—59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度残疾人得到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提高至每月108元。
8.5万人次得到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10.9万人次得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308名残疾人享受托养服务。
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多年被列为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为4131户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残疾人基本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已达到97%。
为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1027人次,为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提供生活救助。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5%以上。
500余名残疾人直接参与文化周活动。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国家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
四、重点任务
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构筑残疾人民生保障体系;
促进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残疾人通过生产劳动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
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便捷化,提高残疾人社会参与能力;
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完善支持保障条件,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解读单位: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解读人:徐长通
联系方式:15140891469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阜政办发〔202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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