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1-17 浏览量:301 来源:辽宁省贸促会 责任编辑:王月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2年11月10日,澳大利亚发布通报,拟修订《药品成分名称国际协调法规》。该法规规定,到2023年4月30日前,药品成分名称必须在标签、产品信息(PI)和消费者药品信息(CMI)文件上显示为新旧成分名称(“双标签”)。本次修订将就以下问题征求反馈意见:卫生专业人员、消费者和卫生系统是否为目前需要双重标签的所有药品成分名称终止双重标签做好了准备;将药品标签和PI/CMI文件转换为唯一的药品成分名称的过渡期如何设置。
该法规评议期截止至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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