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09-30 浏览量:842 来源: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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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关于林业与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2.为防沙治沙、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外资项目造林、农田林网、草原生态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和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区、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管理与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3.承担全市山体和依附山体植被破坏进行恢复治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4.为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5.参与全市公益林、天然林及草原建设与保护工作。

  6.为林草科技实验示范、科学研究、教学实训提供服务。

  7.参与全市林业场站行业管理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

  8.为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救护、野生动植物检疫源疫病监测及林草种苗质量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9.承担青山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

  10.配合开展全市林草宣传、干部职工培训工作。

  11.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综合部。负责文电、文字综合、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和群团工作。

  2计划财务部。负责中心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参与全市林业和草原资金的预算、计划、编制及执行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基金征收和管理,承担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收缴工作,开展全市林草统计、保险查侦、定损、理赔工作。为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制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和补偿基金的使用。

  3林草工程部。负责为全市防沙治沙、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外资项目造林工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为全市山体和依附山体植被破坏进行恢复治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4林草产业发展部。为全市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林业和草原工作站相关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全市草原生态建设和资源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5林草保护部。为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及检疫,自然保护区、湿地管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提供服务保障。

  6林草种苗部。为全市林草种苗管理、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工作。

  7技术指导部。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服务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开展林业和草原学术交流与合作、科技论证和考察、推荐优秀论文和先进科技工作者等工作。

  8林草综合执法部。承担防沙治沙、退耕还林、青山保护、草原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自然保护区及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林草种苗综合执法工作。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29.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15.5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34%。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3.7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66%。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478.74万元万元,降低36.6%,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人员减少,财政经费压缩15%;二是本年无项目支出,进而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减少。 

  (二)支出总计829.2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20.0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8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75万元。

  2.项目支出9.1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1%。主要包括森林资源培育支出,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78.74万元,减少36.6%,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减少,财政经费压缩15%;本年无项目,进而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1年度中心没有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09万元,项目支出9.1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78.74万元,减少36.6%,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减少,财政经费压缩15%;本年无项目,上年结转用于项目维护,进而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超出的主要原因:2021年在职职工增资、退休职工追加的职业年金,以及新入职的职工追加的工资部分,上年项目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9.2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农林水等支出747.48万元,占9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8万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64.42万元,占7.77%。

  1、农林水等支出747.48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机构运行支出738.3万元,主要是人员和日常办公经费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增资、退休职工追加的职业年金,以及新入职的职工追加的工资部分。

  (2)森林资源培育和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共计支出9.1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8万元,具体包括:

事业单位离退休14.97万元,主要是事业离退休人员等取暖费支出和订报刊支出,遗属补助费支出2.4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64.4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64.42万元,主要是单位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和新入职人员增加缴费基数,进而增加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车改车辆调整本年车辆出行较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2万元,比上年减少16.18万元,下降94.05%,主要原因是去年支付往年修车欠款,今年车辆减少,进而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车辆运行费用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0.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6.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日常公用经费5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辽宁省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涉及资金829.2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29.27万元。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829.27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中心未在预算中设立项目预算,因此无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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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报表

  附件: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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