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9-29 浏览量:948 来源: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辽宁省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是纳入阜新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一)主要职能。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为道路运输经营秩序提供保障,负责全市公路路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和地方海事行政、船舶检验监督及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等相关执法工作。
(二)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是2019年六月末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9〕28号)的要求成立的事业单位,隶属于阜新市交通运输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执法监督科、海事科、安全执法科、超限执法科、投诉举报科七个科室。下设直属路政执法大队、阜蒙路政执法大队、彰武路政执法大队、三个高速路政执法大队、道路客运执法大队、道路货运执法大队、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执法大队、清河门综合执法大队、道路运输培训与维修执法大队、道路运输稽查大队十三个大队,经费全部由市队统一核算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5086.2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033.9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33.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4.2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8%。主要是利息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48.1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95%。主要是上年事业收入及利息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8.14万元,主要原因:按财政要求调账。
2.支出总计5086.2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707.0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2.8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61.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3.47万元,资本性支出70.14万元。
(2)项目支出1379.2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7.12%。主要包括公路路政执法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28.1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3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8.58万元,项目支出1379.2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79.68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单位合并人员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6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7.38%。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7.7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9万元,占0.36%;交通运输支出4763.40万元,占94.55%;住房保障支出256.50万元,占5.09%。
交通运输支出4763.40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4350.70万元,主要是国省干线公路路政管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路运输管理412.70万元,主要是公路运输管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253.50万元,决算数22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6.21万元。
1.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各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6.2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9.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各项规定要求,一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二是加强车辆维修审批,减少车辆维护支出;三是主城区公务出行采取乘坐公共交通方式,减少公务车使用。
比上年增加18.4万元,增长8.85%,主要是单位合并车辆增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8.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73.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68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7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379.2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9.9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79.20万元,自评平均分99.9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379.20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暂时没有发现其他问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79.20万元,执行数为1379.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到位。
(2)截至2021年末绩效指标完成全年的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目前暂时没有发现其他问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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