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征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通知

日期: 2022-09-29 浏览量:582 来源:辽宁省贸促会 责任编辑:王月 文字大小: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节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15号)要求,为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服务商对我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撑作用,加快构建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现征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围绕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具有较好的行业知识积累、技术开发能力、行业服务生态,熟悉中小企业需求,参与意愿强烈,能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培训咨询、诊断评估、设备改造、软件应用服务的服务商。

二、申报要求

(一)在省内登记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获得总部授权的在郑分支机构),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社会信用。

(二)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至少提供3个以上成功的示范案例(项目或案例获评国家、省级称号的优先)。

(三)具有一定规模的具备较深造诣和丰富经验的专家团队,并愿意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活动和工作。

(四)满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目录要求(附件1),并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中具备至少一类实施服务能力(附件2)。

三、支持方式

对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省工信厅将发布服务商推荐名录,组织省内中小企业与服务商开展线上线下对接合作,多渠道宣传推广典型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辽宁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见附件3),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

(二)择优遴选。省工信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

(三)网上公示。对初步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通过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正式公布。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省工信厅公布辽宁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名单。

五、相关要求

(一)10月20日前,各市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推荐文件及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省工信厅。

(二)对在服务中弄虚作假、质量低劣、不正当竞争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核实后取消其资格。

联系人:李庆伟 024-86906664 文露 18604041767

邮箱:lnmyjj@163.com

附件:

1.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目录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1年)

3.辽宁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4.2022年辽宁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荐汇总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21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