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阜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10-08 浏览量:679 来源:中共辽宁省阜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和省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我市以祖国和平统一和招商引资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联系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管理台湾在野党、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在政府和司法机关中的实职安排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做好党与非党合作共事的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合作共事中存在的问题。

  (六)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开展经济领域的统一战线工作;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参加经济建设。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加强联系,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七)重点做好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培养一批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八)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指导各县、区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统战部和基层统战工作,协调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市工商联工作;代管市侨联工作;领导市社会主义学校工作;代管市台联、黄埔同学会阜新联络组等有关社会团体工作。

  (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调查研究我市对台工作情况;提出开展对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归口管理涉台事务和有关促进“三通”工作;统筹协调对台事务性工作、各领域交流和两岸人员交往工作;协调开展对台经贸工作;指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重点人物、重大事件的活动;了解掌握台湾形势和岛内动态,提出对策建议;联络台湾上层重点人物;处理涉台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

  (十一)负责我市统战干部和统战系统(各民主党派、有关团体)干部及重点人物的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辽宁省阜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辽宁省阜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621.1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96.0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5.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6.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5.1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05%。主要是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64.49万元,降低9.4%,主要原因:一是经费压缩;二是人员变动。

  (二)支出总计621.1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54.2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9.2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6.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75万元。

  2.项目支出66.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77%。主要包括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3.06万元,降低6.48%,主要原因:一是节约开支;二是经费压缩。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1.44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29万元,项目支出6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56万元,降低6.41%,主要原因:一是节约开支;二是经费压缩。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1.4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71.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0.97万元,占90.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1万元,占5.45%;住房保障支出26.31万元,占4.2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0.9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94.0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6.24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决算数无法与年初预算数比较的原因主要是使用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年初市本级无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40.66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支出,决算数无法与年初预算数比较的原因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年初市本级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1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98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1名退休人员去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3.93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死亡抚恤等支出,决算数无法与年初预算数比较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经费,年初无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26.3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6.3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公车出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4.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公车出行。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19%,主要是减少公车出行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4.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0.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75万元,比上年减少51.25万元,降低48.81%,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培训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2021年度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80.53万元,自评平均分98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无项目部门评价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1年度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jpg 

2.png 

1664430440901.png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中共辽宁省阜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