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小区物业收费规范管理的建议》(170号)答复

日期: 2022-05-23 浏览量:368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赵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小区物业收费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彰武县始终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坚持建管并重,推动居民小区管理不断增强。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主城区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我县居民小区整体质量得到较大提升。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收费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的通知及阜新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阜新市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彰武县今年重点推进各居民小区内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工作,如实公布物业项目人的情况联系方式及物业投诉电话、物业服务项目和标准、电梯消防等设施维护单位的联系方式、车位车库的使用情况、公共用电费用分摊使用情况、物业费和业主共有部分收益情况以及经营收费收益等情况,并对物业公司的公示,开展检查和督办工作,对没有及时进行公示的物业公司要求限期公示,否则将纪录在信用评价档案中。

  二、建立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档案

  建立信用评价档案、完善评价体系,通过企业自评、社区和物业主管部门认定,对物业企业进行打分,将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综合排名,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

  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相关要求,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布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处分情况等相关规定,并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来制定是否收取及如何使用,在与物业公司签定合同时,将相关条款写入合同中。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继续按照全市统筹安排,不断加强居民小区规范化管理,发挥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联动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由住建部门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并重体系,持续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阜新市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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