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小区物业收费规范管理的建议》( 170号)答复

日期: 2022-04-19 浏览量:341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尊敬的赵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小区物业收费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自收到委员提案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截至目前,我县城区内市场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共有25个,由18家物业服务企业为其提供物业服务,其中开发商自有物业服务公司15个,外聘物业服务公司3个,物业从业人员400余人。

  二、工作措施

  一是法律法规方面。我县已于2015年制定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物业管理条例》,为我县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二是规范物业市场方面。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2022]5号)和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化的工作要求,我县对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规范物业服务活动,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全面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检查督办工作。

  三是受理投诉和处理纠纷方面。我县已责成县住建等相关部门会同城区街道,加大对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业委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对于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不能马上解决地给出承诺时限,正确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2022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的工作目标,对全县城区范围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并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检查督办,完成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阜蒙县民生事业的关注和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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