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我市各县区全面建立中小学校车接送制度的建议》(86号)答复

日期: 2022-04-14 浏览量:487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蒋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各县区全面建立中小学校车接送制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校车基本情况

  我市校车工作于2010年从彰武县开始陆续启动,截止2022年2月,全市运行校车289台,21859名学生(幼儿)接受校车服务。目前,运行校车全部取得使用许可,驾驶员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通过合理规划,基本能满足学生需求。校车使用许可审核审批、车辆定期检验、校车驾驶人审核工作已纳入常态化管理,现运行状态安全稳定。

  1.政府主导,制度完善。市级层面建立了由分管教育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教育局、公安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应急局、气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整合部门力量,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我市2019年结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41号)出台了《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政办发[2019]9号)。进一步明确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压实教育、公安、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全力确保本区域内的校车审批、年审、运行管理、驾驶员和照管人员资质、校车监管管理制度完善,全面合理、健康运行。

  2.管理模式。各县区结合本地区综合情况,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校车运营管理工作方案。阜蒙县、彰武县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的运营管理模式,校车办负责对本县校车的安全监管,校车公司具体负责校车的日常运营和安全管理。海州区、清河门区实行政府租车,由学校负责管理使用。细河区由四合镇政府及村委会购买校车,镇政府负责管理校车,学校负责管理学生安全使用。太平区、新邱区由政府购买校车,学校负责管理使用。太平区政府全额承担校车维护和运营费用,供学生免费乘坐。其他县区均是政府承担一部分费用,学生按路程远近每月收取80-240元不等的车费。2021年,按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由于市域内5个区的校车数量少,又相对分散,为更好的加强管理,将各区所属校车安全运行纳入各区公车管理平台进行管理。

  3.安全教育宣传到位。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校车管理措施及乘坐标准校车的重要意义,抵制和举报非法校车;积极利用学校广播、标语、条幅、校讯通和家长会等载体,教育学生按规乘车、文明乘车,拒乘“三无”车辆,完善校车应急预案,每半学期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定期对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4.安全监管到位。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加强对乘车学生的校内监管,完善乘车“实名制”管理,落实学生每日乘车的交接单制度,做好学生“早到校、晚乘车”的看护和接送。2021年10月,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了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省教育厅18条管理要求进行专项督查。在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时将校车安全列为重点,对校车运行状况、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了完善和治理。

  二、对建议的答复

  (一)加大政府主导力度,建立校车接着制度。针对县区中小学校使用校车接送服务情况,阜蒙县133台11600名学生乘坐,彰武县139台9650名学生乘坐,各区相关学校幼儿园也实现符合条件学校、幼儿园采取校车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全覆盖。从各县区校车运行模式看,各属地政府基本实现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基本原则,两县成立了校车管理办公室,各区成立了校车管理监管部门,并将所属学校校车纳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监管,加强管理平台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对校车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市区内未实现校车服务,主要有以下原因:

  1.距离问题。市区内中小学校实行学区制,按照学区划分要求,基本以学校为中心距离学生家不超过三公里。距离短、方向多,校车运行不便。

  2.停车问题。从市区内学校位置情况看,多数学校在交通主干线的街和路上或行政区域位置较好的地方。若实行每所学校有专用校车情况下,若有学生乘坐校车人员数量多,方向多,校车数量将在5-10台车以上。市区内学校内整体面积不满足停放校车条件,校车只能上下学时段到学校门口附近停放。如校外是主要街路,遇有不乘坐校车的学生家长接送学生,停车泊位又少,会增大交通拥堵的可能。

  3.时间问题。学校到家的距离多数在3公里范围内(家不在附近除外),学生步行、家长接送可能5到15分钟基本可以到达家中。校车接送只能为同一方向的学生乘坐一辆车,且只能在合理规划的路线上,不能随意改变路线,不能完全到达学生所住的小区,家长还需要到小区附近规定站点接送。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学生从小区附近上车、从学校上车、交通问题等存在不确定的因素多,造成上下学乘车时间比不乘坐校车回家加长的现象。

  4.乘坐校车人数问题。在现在的形势下,“双减”工作持续开展,课后服务时间、学生课后补习问题制约着学生乘坐校车的方向问题,导致学生乘坐校车人数不确定,校车服务成本增加,学生乘车费用标准难确定,家长意见分歧大。

  5.校车服务管理问题。一是校车是政府主导。车辆、人员、管理部门、运营方式不同、政府补贴政策等费用支出,经费保障难。国家对校车、校车驾驶员有着专门的要求,政府相关成本、配套设施投入大。二是校车是个人主导。校车标准、车辆状况等车辆问题;驾驶员资格、照管人员责任心等人员管理问题;人员超载、车辆超速、人数交接、学生混乘等安全问题存在诸多因素。三是学生乘坐校车的收费问题。现在国家还未出台政府对主城区内所属学校使用校车给予补贴的法律法规。对学生收费,收取费用标准家长接受与否。

  综上所述,市区内中小学校不适用于校车接送服务。校车运营相关费用、设立部门、人员编制等问题。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合理选择运营模式。

  目前,全市两县和城镇学校、公办幼儿园基本实现可以用校车化接送学生和幼儿上下学,民办幼儿园有条件的可以通过属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相关部门审批等实行校车接送服务。市区内学校不适用校车接送服务在上一条已作叙述。所以,政府组建校车队伍、公司化运营、学校自备校车在市区内校车接送服务不适用。

  (三)确保校车健康运行,严格落实安全条例。

  全市城镇学校、公办幼儿园已基本实现校车接送服务,从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政府补贴等已形成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教育行政部门和校车管理办公室间的密切协作,实现车辆年检,乘坐校车学生、学校管理人员、驾驶员、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的全覆盖,形成闭环管理。对制度措施每年进行完善细化,确保校车运行有序进行,多年来未发生校车安全责任事故。

  (四)使用车载GPS系统,搭建校车信息平台。

  全市现运行车辆全部安装GPS系统,两县有校车管理办公室,五区校车加入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并逐步进行升级改造,实行“互联网+”实时监控管理。

  (五)建立督查考评制度,严肃问责校车安全。

  校车安全、交通安全涉及学生的生命安全,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始终关注学生安全,已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对校车安全管理不落实、失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协办部门意见

  交通运输部门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社会公众出行便利、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优化等需要,组织运营企业提供社区公交、定制公交、夜间公交等多样化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配合市教育局,组织城市公交企业围绕试点学校开展调研,尊重市场主体意见和学生选择权利,充分考虑企业盈利需求及学生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票价及走行路线,实现解决交通拥堵、助力企业发展、方便学生出行,多方共赢的目的。

  同时,积极推动城市公交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公交优先发展”的理念,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解决突出问题,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努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务学生上下学出行的能力。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学校的布局和学生上下学出行需求,对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情况突出的学校,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引导学生更多地乘坐公共交通,努力提高中小学生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的比例。

  四、下步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对校车管理措施、制度、方案等进行完善。

  二是市教育局将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对主城区中小学校开展校车服务调研,尊重市场主体意见和学生选择权利,准备在主城区内选取几所学校开展调研和试点。

  三是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校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升学校、学生、家长、社会对学生交通安全认识。全面配合学校、交警部门,自觉维护校园门前安全管理。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对校车工作抓好抓细,加大校车工作推广力度,全面做好服务。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阜新教育,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努力改进,积极作为,为全市学生安全乘坐校车保驾护航!


阜新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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