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支持阜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开展的建议》(第12050237号)答复

日期: 2022-06-15 浏览量:525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张立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阜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开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阜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经验进行全面系统总结

  2013年,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阜新确定为全国首批3个扶贫改革试验区之一。我市作为全国第一个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具有城市和农村“双重贫困”的特征,通过开展扶贫改革试验,对解决我国多样性、复杂性贫困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并为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地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示范经验。一是创新沙地治理生态扶贫模式。生态环境脆弱是资源型城市特点,也是农村致贫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市把全省最大的风沙区——彰武县作为试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生态建设和脱贫攻坚有机融合,通过生态补偿、发展生态支撑主导产业等方式,打造了可复制的沙区群众致富模式,走出了一条“生态致富”新路子。二是创新土地互换并地扶贫模式。互换并地是在实现土地确权的基础上,保持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不变,把农户细碎化的土地化零为整、变小为大,推动土地资源有效整合。通过“互换并地”扶贫,实现了一家一户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提升了农业效益,有效带动了贫困农民增收致富。三是创新市院共建科技扶贫模式。以省农科院与阜新开展“市院共建”为契机,发挥其技术和人才优势,全面推广“政府+科技+企业+贫困户”模式,让脱贫插上“科技的翅膀”。授之以“鱼”更授之以“渔”,实施科技扶贫项目37项,组建8个扶贫共建专家团队,中组部、科技部将我市做法面向全国进行推广。四是创新“集团帮村”扶贫模式。我市在全国率先提出组建一批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帮扶集团,对深度贫困村进行结对 “集团帮扶”。打破以往单一部门抓扶贫的工作方式,形成了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扶贫改革机制,实现了从“输血”扶贫到“造血”发展的良性转变,推动全市28.4%的贫困村蝶变“幸福村”。其中,车新村脱贫模式,获评全国精准脱贫典型案例,是全省唯一一个。五是创新党建引领扶贫模式。切实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全面领导,开展“党建+扶贫改革+乡村振兴”“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党建千千结”“职业农民培训”等载体活动,因地制宜、因户施策为贫困户量身打造项目,促进扶贫与扶志、扶智深度融合。组织金融机构选派263名干部任村级金融扶贫助理,采取“1托X”服务模式实现全市行政村100%覆盖。组织第一书记直播带货、网络电商销售、展会帮扶消费季等活动,不断增强贫困乡村发展活力。

  二、阜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得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

  一是扶贫改革试验区顺利通过国家评估。2021年1月,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第三方评估组完成的评估报告认为:“阜新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扶贫改革试验推进机制,是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重要改革成果,具有可推广、可复制价值。”二是扶贫改革试验制度性创新成果获省委、省政府肯定。2022年3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首届制度性创新获奖成果名单>的通知》(厅秘发〔2022〕5号),公布首届制度性创新获奖成果37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9项、“鼓励奖”15项。市乡村振兴局主创的《探索扶贫改革试验区新机制》,经省初评、复评专家评审、现场答辩、实地抽查等竞争环节,在全省321项申报成果中脱颖而出,荣获辽宁省首届制度性创新“二等奖”,是我市上报的10项创新成果中唯一一项获奖成果。

  三、国家支持阜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全域转换纳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体系

  2022年1月18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会议,鉴于全国7个原扶贫改革试验区已形成一整套工作体系,有机构、有队伍、有管理制度,各省有资金支持,积累了非常丰富的改革经验,具备参与农村改革试验的基础,经国家乡村振兴局与农业农村部沟通,同意将7个原扶贫改革试验区转换纳入农村改革试验区。因阜新全域均未纳入农村改革试验区,可按程序申报并纳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体系。国家乡村振兴局作为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大力支持7个原扶贫改革试验区在农村改革试验中先行先试,当好农村改革的排头兵。国家乡村振兴局负责的一些试点示范项目,将优先安排试验区承担。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根据批复的试验方案,对相关试验区给予改革放权,必要时按有关程序争取法律授权;优先在试验区安排中央部署的农村改革试点试验任务和其他农村改革试点试验重要事项;在符合规划、符合程序的前提下,对试验区有关项目建设优先给予支持。

  四、推进实现阜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由“扶贫改革试验”向“乡村振兴示范”迈进升级

  按照2021年12月25日,市委书记胡涛在十三届市委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上关于:“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各部门工作计划,着力构建推进乡村振兴大工作格局。”的指示要求,根据2022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要求,我市制定了《阜新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实施方案(2021—2025年)》,计划以脱贫县、脱贫村和“集团帮村”“万企兴万村”项目村为重点,以农业产业发展为主线,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县区3个、示范乡镇17个、示范村60个。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紧紧盯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条主线,抓住产业兴旺这个“牛鼻子”,全力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打造阜新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县、镇、村,实现阜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由“扶贫改革试验”向“乡村振兴示范”迈进升级。

  五、加大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争取力度

  经我市积极争取,目前,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市2022年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651.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271.2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038.2万元、少数民族资金1233万元)、省财政资金12380万元。重点支持计划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县区、乡镇、村,实施示范创建项目建设。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壮大帮扶产业,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培育“一村一品”等特色优势产业,实施光伏发电等农村新能源项目,发展壮大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实施“五小产业”“庭院经济”、小额信贷等到户项目。下一步,我市将结合申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争取省在财政资金分配、金融支农、项目安排、建设用地等方面对阜新给予倾斜支持;争取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参照对阜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的支持规模,每年安排一定额度专项资金,对阜新开展乡村示范创建给予重点支持。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2263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