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废止《辽宁省统计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暂行)》的决定

日期: 2021-04-09 浏览量:296 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责任编辑:牟洪义 文字大小:

辽统办字〔2021〕2号

各市统计局,沈抚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省信用办关于开展全省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辽信办发〔2021〕1号)要求,我局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辽宁省统计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暂行)》(辽统办字〔2016〕27号)废止。

 

 

  辽宁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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