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1-08-06 浏览量:609 来源: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综合部。负责文电、文字综合、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和群团工作。

(二)计划财务部。负责中心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参与全市林业和草原资金的预算、计划、编制及执行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基金征收和管理,承担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收缴工作,开展全市林草统计、保险查侦、定损、理赔工作。为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制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和补偿基金的使用。

(三)林草工程部。负责为全市防沙治沙、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外资项目造林工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为全市山体和依附山体植被破坏进行恢复治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林草产业发展部。为全市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林业和草原工作站相关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全市草原生态建设和资源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五)林草保护部。为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及检疫,自然保护区、湿地管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提供服务保障。

(六)林草种苗部。为全市林草种苗管理、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工作。

(七)技术指导部。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服务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开展林业和草原学术交流与合作、科技论证和考察、推荐优秀论文和先进科技工作者等工作。

(八)林草综合执法部。承担防沙治沙、退耕还林、青山保护、草原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自然保护区及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林草种苗综合执法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辽宁省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附件: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43.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20.9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8.5%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上年结转和结余422.8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1.5%。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352.14万元,降低50%主要是2019年初结余资金1725.83万元

(二)支出总计1308.0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52.7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2.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8.4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0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99 万元。

2.项目支出355.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7.2%。主要包括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55.75万元,降12%,主要原因:一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大幅缩减;二是项目已相应完成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5.76万元。

主要是一名离休干部去世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87.45万元,降低7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底有未完成的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79万元,项目支出355.23万元。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55.75万元,降12%,主要原因:一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大幅缩减;二是项目已相应完成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8.0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科学技术支出支出0.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5万元,占1.76%;农林水支出1225.31万元,占93.65%;住房保障支出59.18万元,占4.59%。

1.科学技术支出0.58万元,具体为林科所往年结余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5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22.4万元,主要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干部于3月份去世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等支出。

3.农林水事务支出1225.31万元,具体包括:

其中森林资源培育81.2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5万元,动植物保护209.74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9.24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9.4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9.18万元,具体包括:

全部为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往年修车欠款全部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9.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89.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发展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阜新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中心2020年度没有预算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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