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21-08-05 浏览量:541 来源: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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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阜新市文联)是阜新市文学艺术界的联合组织,是中共阜新市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文艺工作者,联系社会面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市文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行团结引领、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工作职能,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创作原则,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

  阜新市文联认真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文艺的方针政策,加强文艺界同党、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为繁荣和发展文学艺术营造良好的环境;努力增进全市文艺界的团结,建立和发展与台湾及港澳特别行政区及海外侨胞中文艺界人士、团体的联系和友谊,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文化交流和友好往来。

  阜新市文联对各团体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指导的职责,通过组织深入生活、文艺创作、人才培训、展演展览、学术讨论、文艺评奖、对外交流等工作,密切与团体会员的联系,指导团体会员的业务活动。阜新市文联维护宪法与法律赋予文艺家和文艺团体的权益,在团体会员和艺术家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辽宁省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本级

第二部分  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附件:阜新市文联2020年决算.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3.4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3.4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5.20万元,主要是创建中华诗词之市经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11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一是节约开支,预算公用经费压缩15%。二是受疫情影响,出差培训都大幅度减少。

(二)支出总计150.8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0.9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8万元。

2.项目支出9.90万元,主要包括文化传媒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4.82万元,上升16%,主要原因:创建中华诗词之市费用。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82万元

主要是创建中华诗词之市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0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1万元,项目支出9.9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8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1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1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39.15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5)信息化建设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6)事业运行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经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完成年初预算的0%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4)死亡抚恤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5)伤残抚恤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0.住房保障支出7.8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7.82万元,主要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8.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8万元,比上年增加1.50万元,增加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车补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阜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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