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1-08-06 浏览量:806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是市医疗保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县级。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生育保险的参保管理、基金管理、待遇支付。

(二)负责组织对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评估。

(三)负责组织申请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含使用高值药品报销)人员和医疗照顾人员的资格鉴定与服务。

(四)负责全市低保医疗救助工作。

(五)承担全市医疗保障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相关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及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一)综合部、稽核部、监察室、信息部、资格评定服务部、资格评定服务部(两定及招采)、审核一部、审核二部、财务部、结算部。

3、人员情况

年末实有人数7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附件: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29.1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57.5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5.86%。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7.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71.5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14%。主要是社会保障就业和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40.41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政府采购(基本支出)和政府采购(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1377.0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34.7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2.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0.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65万元。

2.项目支出24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7.6%。主要包括信息化建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45.66万元,增长21.64%,主要原因:政府采购(基本支出)和政府采购(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52.12万元。

主要是服务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80.53万元,增长79.67%,主要原因:项目服务费有结余于21年继续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4.76万元,项目支出242.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5.66万元,增长21.64%,主要原因:政府采购(基本支出)和政府采购(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0.3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7.2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7.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卫生健康支出1307.4万元,占94.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万元,占0.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66.5万元,占4.8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3.16万元,主要是抚恤金、生活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

3)死亡抚恤0万元。

4)伤残抚恤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307.4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1307.4万元,主要是事业运行、信息化建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6.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政府采购(基本支出)和政府采购(项目支出)增加。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66.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66.5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数变动、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87万元,主要是2020年本单位公车指标收回,车辆已无偿调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4.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5.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9.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支出242.3元,主要是东软信息系统服务费和鹰海技术服务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65万元,比上年减少100.05万元,减少66.86%,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和取暖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涉及资金458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原因是目标设定指向不够明确,目标选用重点不突出。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二是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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