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1-08-05 浏览量:808 来源: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关于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2、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3、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市公务接待工作。

4、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5、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办公用房经营权的管理。

6、负责市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7、指导市人大、市政协、法院、检察院、市直独立办公的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工作。

8、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市级领导住房和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9、负责机要文件传递工作,负责举办青少年公益性活动,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工作,负责展示妇女儿童发展成果及为其提供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科普教育、展览、竞赛及培训等活动,为群众提供公益性科普服务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一个单位。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919.4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919.4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4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72.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535.9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9.18%。主要是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楼工程款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62.32万元,降低8.5%,主要原因:财政根据我单位实际需求进行拨付资金,政府性基金为防疫资金

(二)支出总计5077.85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09.4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1.3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0.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6.31万元,资本性支出26.37万元

2.项目支出2468.4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8.61%。主要包括卫生所医疗费及抗疫经费支出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089.75万元,增加27.33%,主要原因:抗疫支出的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77.53万元。

主要是抗疫资金及公务接待费、医疗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158.41万元,降低75.42%,主要原因:一是年初余额调整;二是手续齐全的业务均支出完毕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8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9.44万元,项目支出1473.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67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二是公务用车变动。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3.3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6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1.74%。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82.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8.87万元,占94.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万元,占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62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92.04万元,占2.2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8.8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48.87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工资及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较大以及公车管理统一归口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16.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老干部电话费、报刊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死亡抚恤5.83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等支出,年初预算0该资金为追加资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加并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4.6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4.62万元,主要是市直机关卫生所医药费等支出,年初预算0该资金为追加资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加并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2.0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92.0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0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第四季度支出于2021年初实际发生。其中:因公务接待费348.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1.93万元。

1.公务接待费348.61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等,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64批次,7900人,348.61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97.43万元,下降21.84%,主要是因发生金额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1.93万元,比上年减少44.03万元,下降22.47%,主要是公务用车统一归口管理及公务用车购置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27.4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车,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费、保险和日常维护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9.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6.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82.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辽宁省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辽宁省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共有车辆7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讯用车19辆,应急保障用车26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2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全市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694.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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