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本级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日期: 2020-12-29 浏览量:288 来源:阜新市审计局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辽宁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市审计部门对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含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2亿元,支出完成72.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亿元,支出完成2.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没有收入,支出10.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8.6亿元,支出完成71.3亿元。

2019年市本级(不含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6亿元,支出完成69.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亿元,支出完成1.9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没有收入,支出10.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7.4亿元,支出完成64.5亿元。

二、市本级及开发区财政部门审计情况 

2019年,财政部门坚持持续深化改革,加强预算约束,统筹财政资金,推进减税降费和民生福祉改善,但是在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仍存在预算编制不严谨、当年预算支出未全额列入决算结转结余资金未统筹使用、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时限下达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财政借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部门对市政府组成部门29家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施了全覆盖审计,部分预算单位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存在扩大开支范围等不合理资金支出,部分项目资金结转结余较大,资金闲置。二是财务管理与核算不合规,部分单位存在部门预算收支不完整、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原始凭证不合规、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存在漏记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

、重点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情况各相关单位能够按要求管理和使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及时下达和拨付防控资金和物资,保证了一线防疫需要。但在捐赠款物管理方面仍存在部分捐赠物资数据不准确、部分捐赠信息公开有误的问题。

(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一是新农合大病保险职工医保报销政策执行不到位;二是医保基金筹集管理不规范,存在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跨地区跨险种重复参保死亡人员参保、应保未保等现象;三是在资金收支管理中仍存在少记利息收入、挂床骗保等问题。

(三)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情况一是存在死亡、服刑等人员违规领取低保资金两地重复领取低保金、违规享受廉租房补贴等现象;二是部分结余和追缴资金未及时返还原渠道,部分低保金未实现社会化发放;三是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对低保人员定期核查、档案资料不完整等问题。

(四)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审计情况一是部分工程管理不规范,存在违法分包虚报工程形象进度、超出拦标价中标等问题;二是部分项目建设不合规,存在未办理开工许可证即擅自施工未按合同规定或设计图纸施工、变更管理不严格、工程质量不合格等现象;三是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当,存在挪用出借、超范围支出等问题

(五)阜新高铁站前基础设施工程跟踪审计情况一是部分工程未招标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擅自施工,竣工后未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进行验收即投入使用。二是部分项目存在违法分包、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问题;三是个别工程无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存在计划外投资支付工程款问题。

(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计情况保证金在管理和使用上还存在不完善方面,部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在规定期限内退还,部分利息收入未退还,个别退还手续不健全。

加强管理的意见

  对上述问题,审计部门提出了加强整改的建议:一是强化预决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严格预算执行与绩效评价约束,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财务管理,确保内控制度有效执行。四强化医保基金管理,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五健全低保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惠民政策发挥实效。六是格基本建设程序,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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