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印发《阜新市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日期: 2020-08-07 浏览量:515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财政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部署要求,加强对上级直达资金监管,确保有关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市财政局制发了《阜新市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监督内容、职责分工、监督机制、责任追究等方面对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

《管理办法》要求依托财政部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全过程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全程动态监测,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监督管理工作将重点围绕直达资金细化分配情况、预算下达情况、支付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是否确保精准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等五个方面来开展。

《管理办法》还要求建立直达资金定期报告、公开制度。按月汇总本地区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送市人大和市政府,自觉接受同级人大监督。按照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建立直达资金使用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使资金分配使用更加公开透明。

  《管理办法》的出台,使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更加规范、细致、严谨,提高了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高质量完成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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