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7-29 浏览量:836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振宇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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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市政府综合性和重要专题性文稿,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市政府党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联络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负责市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及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3.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省以上党委和政府领导,国家和省机关各部门领导,各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调研、视察、考察、参观的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

4.负责市政府公文的审核制发、办理运转工作,办理国家、省、市委和市内各县区、部门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指导全市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归档管理工作。

5.负责收集、筛选、传递、处理经济建设和社会动态的信息;围绕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跟踪收集贯彻落实过程中的有关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

6.负责贯彻落实省市有关8890政务便民服务平台(12345政府综合服务热线)建设、管理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工作,统筹规划、完善制度、业务培训、协调督办、绩效考评、投诉举报平台日常管理等工作。

7.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

8.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经费预算、财务管理、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市政府离退休领导同志的服务工作。

9.负责党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催办落实;负责政府系统绩效考评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11.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职能转变。市政府办公室应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现督考合一,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市政府宣传工作,为推动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务公开,指导各单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调研一室、调研二室、综合督查一科、综合督查二科、综合督查三科、综合督查四科、督查督办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文电科(保密科)、信息科(政务值班室)、8890政务便民服务平台(12345政府综合服务热线、民心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绩效考评办公室、财务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综合事务管理科、离退休干部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2、阜新市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机关。

第二部分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589.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89.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98%。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3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2%。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95.77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78.69万元,增长42.99%,主要原因:补缴职业年金准备期结算以及丧葬费。

(二)支出总计2447.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0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3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4万元。

2.项目支出138.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7%。主要包括网络升级改造、购置办公设备及公车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62.2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补缴职业年金准备期结算及丧葬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34.37万元。

主要是项目资金跨年使用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4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9万元,项目支出138.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2.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47.8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2.68万元,占87.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1万元,占7.89%;住房保障支出112万元,占4.5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2.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003.87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支出、办公费水电费支出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8.8万元,主要包括网络升级改造、购置办公设备及公车等业务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9.3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补贴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38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支出。

4)死亡抚恤124.4万元,主要是死亡人员丧葬抚恤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11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12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4.4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19年未有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6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增加19.6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公车运行维护由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7.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11.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运行经费支出311.34万元,比上年增加44.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本单位无此项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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