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1-23 浏览量:828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3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挂行政机构牌子的党委部门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35号),及市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公众参与、监督保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阜新社会经济平稳发展提供了良好保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落实部门职责,通过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和省厅网站,切实加强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的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强化职能科室配合,局网站公告公示和政务公开等栏目公开效果取得了新的进展。2019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上报至市政府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方便群众便捷有效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市自然资源局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制作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2019年,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成立了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格局。建立了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构,细化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关程序和要求,确保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规范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市自然资源局加强现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调整了网站各项栏目,健全了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执法、污染防治等多项栏目,各项栏目严格按照要求定期更新完善,确保平台建设符合要求。二是主动对接市对话民生栏目,针对土地、林草、规划等各项业务,市自然资源局、市森林公安局、市自然资源中心、市林业发展中心积极协调相关同志现场连线百姓,解答群众疑问和诉求。三是积极做好民心网、8890、领导信箱百姓诉求回应,安排专人负责工单接收处理及反馈,确保工单得到有效运转和处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为有效做好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中单列“监督与考评”一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日常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评,公开办负责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和检查情况通过相应渠道予以通报。同时,明确了相关科室和单位的责任,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落实。二是建立了热点舆情收集、报告和回应机制,建立了政务信息发布领导审核把关制度。通过局门户网站互动栏目与民心网平台建设,及时了解社会群众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切,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积极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为广大公众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同时,按照法定程序在局门户网站或公开信箱等渠道发布或回复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回应及时、准确,发挥了良好的正面引导作用。全年共参加对话民生热线上线4次,共回复20余项民生热点问题,办理各种咨询投诉百余件。
(六)其他事项
1.信息公开宣传工作。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防灾减灾日”“5.15”政务公开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采取了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板、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累计出动宣传人员百余人次;制作条幅标语20余条;散发报纸特刊、宣传手册、宣传折页等资料近万份。2019年全局在各类媒体共刊发新闻稿件百余篇。同时,深入村屯开展农村宅基地便民服务和科普之春(冬)活动,使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广泛,自然资源国情、国策和法律的宣传更深入。
2.组织学习培训。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十分重视对政务公开管理及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按要求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日常工作中,强化对县局、分局工作人员的实地指导,派专业技术人员多次到基层单位进行培训指导,明确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把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 | 1 | 1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0 | 98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4 | 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4 | 9 | ||
行政强制 | 13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69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2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存在公开时间滞后、集中发布等现象,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统一规范,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下步,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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