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19-03-30 浏览量:634 来源:阜蒙县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等四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8年,我县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文件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内容等方面不断努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努力打造阳光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县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了《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转发了《阜新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阜新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阜新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依托政府网站对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政府网站开设了财政预决算、放管服信息、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等专栏,2018年共公示各种信息3000余条。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我县共接到民心网民意诉求1020件,反馈率97.22%,满意率88.12%,优秀率94.59%。有效回访率79.91,按时分转率98.39%,能够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四)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情况
  为切实做好5.15政务公开活动日宣传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8年5月15日上午,我县政府办组织24家相关单位在国贸门前道路两侧开展“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为主题的“5.15政务公开日”暨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各乡镇在镇政府所在地开展政策宣传活动。 
  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和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明确了指导思想、时间安排、宣传主题、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和具体要求,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材料万余份,现场解答各类问题500余人次。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时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和办理结果,及时公开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答复。在县政府网站公开10余件提案议案,其中有涉及修路、小城镇建设违章建筑执法难、解决农村小规模养殖和零散养殖户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建议答复函都得到了代表们满意的反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县严格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三起,林业局一起,海棠山管理局两起。其中林业局一起申请了行政复议,维持原答复。海棠山一起申请了行政复议,被市法制办驳回。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政务公开过程中我们公开的内容还不够细,与群众沟通的还不够多,缺乏科学细致的安排;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过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部分栏目缺少“干货”;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回应关切方式单一,公众参与不够规范等。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
    

 

阜蒙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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