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阜政办发〔2019〕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2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拓展贫困乡村产品和服务消费渠道,提升贫困乡村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推动贫困乡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围绕促进全市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乡村长远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破制约消费扶贫的“瓶颈”,推动贫困乡村产品和服务融入阜新“转型振兴”,省内“五大区域”“突破辽西北”,国家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发展战略,纳入沈阳对口帮扶阜新、盐城与阜新对口合作及省直单位定点帮扶乡镇等工作内容,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

重点面向全市19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9.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组织动员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对口帮扶城市、对口合作城市、省定点扶贫单位等,扩大对贫困乡村产品和服务消费,巩固扩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果,促进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三、重点工作

(一)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消费扶贫

1.鼓励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全市党政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单位的食堂、餐厅等,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用贫困村的农、畜产品,优先从贫困村聘用工勤人员,建立长期定向合作机制。搭建全市性贫困村农畜产品展示、销售、仓储、配送中心和线上销售平台,引导全市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倡导各类协会、各级工会组织、公益机构等积极支持消费扶贫。市级层面定期策划贫困村农特产品展销会、推介会等推销活动,并积极参与省级层面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推动供需双方精准对接。鼓励民营企业“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积极购买贫困村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供销社、阜新军区政治工作部、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各级银行金融机构,各县区政府)

2.发挥对口帮扶、对口合作和定点扶贫作用。协调沈阳市、盐城市和45家省直定点扶贫单位,通过消费扶贫与所帮扶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农、畜产品供销关系。受帮扶县区、乡镇、村要积极主动对接,并根据需求提升产品品质和质量,扩大供给规模。包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等,要对所帮扶的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需求进行摸底,组织参加区域性农产品展销会、商品贸易博览会等,并积极搭建营销推广平台。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代言,拓展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各县区政府) 

(二)拓展贫困乡村产品销售渠道

1.市场直销。广泛开展各类消费扶贫活动,在市区大型超市、大型商场、星级宾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车站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开设贫困村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为贫困村、贫困群众奉献爱心。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农特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

2.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专销。发挥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等优势,在阜新、那四、彰武、冯家等4个高速公路服务区、中石油昆仑好客便利店等设置扶贫商品专区专柜。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高速公路广告资源、新兴媒体、高速通APP、中油好客e站等平台拓宽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辽宁高速公路实业公司阜新分公司、中国石油辽宁阜新销售分公司,各县区政府)

3.电子商务营销。大力发展“电商+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贫困村农产品。支持有一定基础的本地电商企业、合作社等,搭载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知名电商平台,建立阜新扶贫专卖店、阜新扶贫馆、产品体验店和扶贫频道,利用互联网销售农产品,畅通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渠道。鼓励“供销e家”“邮乐网”等电商平台扩大贫困村农产品销售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4.宣传推介展销。发挥贫困村产品原产地、品种全、货源新等独特优势,与有大宗需求的省份及沈阳市、盐城市进行对接推介,建立直接销售渠道。积极参加大型农业博览会、展洽会等展销活动,集中展示推介我市贫困村特色产品。开展贫困村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在机关单位、生活区展销促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市贸促会、市工商联,各县区政府)

(三)提升贫困乡村产品供给与劳务输出水平和质量

1.打造区域性特色品牌。发挥地域优势,打造阜新消费扶贫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着力打造阜新杂粮、花生、薯类、肉制品、蛋禽、果蔬等一批“叫得响、信得过”的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训输出农村贫困劳动力,发挥现有劳务输出基地作用,培育特色劳务输出品牌,带动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等,各县区政府)

2.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节点基地建设,扩大农产品流通渠道。积极引导农村客运站加强资源共享和合作开发,按照客运站、农村物流点、交管站等“多站合一”模式,推广具有客运服务、农资及农产品仓储、日用品分拨配送、再生资源回收、快递配送等多功能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加强贫困村快递服务网络建设,加快推进村“邮乐购”站点和贫困村电商扶贫服务站建设,构建农特产品进城的产业链条,力争到2019年底全市“邮乐购”站点数量达到1000个,村级电商扶贫服务站超过100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等,各县区政府)

3.增强贫困村特色产品供给能力。选择具有一定发展潜力、一定产业基础、较强发展意愿的贫困村,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建设农、畜产品加工“扶贫车间”,进行工厂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商品化水平,延长产业链条,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支持贫困村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申请和认证,并简化申请手续,减免相关认证费用,增强消费扶贫商品的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四)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1.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贫困乡村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支持生态旅游路、旅游景区连接线等旅游公路建设,提升景区景点通行能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广节能、节水生态厕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标识标牌、旅游咨询、停车场等配套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各县区政府)

2.打造特色旅游。研究制定冰雪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冰雪企业和项目提质升级。深度挖掘贫困乡村风俗习惯和文化价值,大力发展“年市大集”等多种形式的节日经济。鼓励大型旅游企业与有旅游资源的贫困村进行对接,做大做强休闲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文化旅游和康养项目,升级旅游体验。(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本县区消费扶贫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机制,指导乡镇、村开展消费扶贫工作。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干部和帮扶队伍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重点做好农产品认定、推荐工作,实行产品名录制度,保证产品质量,积极参加各类营销活动。(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等,各县区政府)

(二)完善利益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产销和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完善企业、合作社等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完善联贫助贫机制,推动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稳定、紧密、互利的利益联结关系,采取“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多种方式,带动贫困户融入产业发展链条。引导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让贫困户和村集体稳定分享产业链和价值链收益。(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财政局等,各县区政府)

(三)强化政策激励。落实国家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相关企业及纳税人税收负担,支持消费扶贫工作开展。强化信息共享,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创新,加大对贫困村区域性特色品牌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力度。对在贫困村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各县区要探索建立消费扶贫台账,记录购买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产品相关数据,作为政策支持、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扶贫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

(四)加强宣传推介。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加大推介力度,加快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树立一批好的机关单位、企业、合作社、诚信贫困户进行宣传表彰,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各县区政府)

(五)强化督促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等,各县区政府)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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