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7-29 浏览量:549 来源:阜新市统计局 责任编辑:牟洪义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统发〔2019〕6号各县(区)统计局、调查队、市局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阜新市统计局局务会议制度》已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阜新市统计局
2019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统计局局务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对全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保证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必要时邀请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局务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或者由局长委托局其他领导主持。
二、会议的主要议题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和文件、领导讲话;
2、传达贯彻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3、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及一个时期的全局工作重点;
4、通报有关全市性工作和局机关的重要情况;
5、各县区局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汇报一定时期的统计工作进度及下阶段统计工作任务,总结交流各科室工作经验和做法;
6、讨论和审议有关统计工作规章制度;
7、需要向局务会议讨论的其它事项。
三、局务会议的议事规则
1、局务会议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2、局务会议召开的时间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局领导确定;
3、提请局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后送局长确定;
4、各有关科室申请上局务会的,由科室做好会议材料准备,汇总整理后提前发送参加局务会的全体人员;会议研究工作的落实情况在下一次局务会上做以汇报。
5、局务会研究重大事项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才能举行;
6、局务会议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须向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表达;
7、局务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审慎决策。经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确保落实,保证政令畅通;
8、对会议研究的尚需保密的事项,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保守秘密,对擅自泄密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四、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决定事项根据需要可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提交科室负责编撰,经主持会议的局长签发,不编发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负责将有关内容通告有关部门;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按有关规定立卷存档。
五、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各科室负责落实,根据涉及的会议内容,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及综合科负责督促检查,并将执行情况报局长。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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