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农贸市场蔬菜食品检测的提案》(66号)答复

日期: 2019-05-07 浏览量:967 来源: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字大小:

李广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贸市场蔬菜食品检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我局已将蔬菜安全建设做为2019年食品安全建设年的十大重点任务之一。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升级改造的基础上,通过开展蔬菜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蔬菜入市关口。到2019年8月底前,蔬菜批发市场所有入场销售者全部建档,建立并有效执行各项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形成一批产地直销、集中配送等安全易追溯的供销模式,入场查验产地证明和日常自查快检得到有效落实;建立蔬菜流通环节追溯体系,确保下游购货商能够获取真实有效的购货凭证。

  二、立足职能,强化规范

  我局直接负责阜新瑞轩蔬菜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的整治工作。整治的内容为:

  1.开展批发市场开办者规范化管理整治。督促市场开办者按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意识。一是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贯彻执行相关制度的真实有效记录;二是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三是定期对市场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四是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并按规定归集保存,与入场销售者签订质量安全协议,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上报市场销售者台账;五是实行入场查验制度,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六是设立快检室,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七是在市场醒目位置公示食用农产品抽检等安全信息;八是印制统一格式带有本市场字样的销售凭证;九是推进入场销售者产地直销和集中配送示范工作,对蔬菜种植基地进行实地考察,签订产地直供安全协议。

  2.开展批发市场销售者诚信经营整治。督促销售者规范守法经营,加强进销制度落实,主动配合市场管理和属地监管工作。一是保证销售和贮存场所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二是保证设施设备与所销售蔬菜品种、数量相适应;三是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要入场蔬菜产地证明或合格证明,如实记录每批进货信息;四是配合开办者按相关要求提供销售资质和基本信息;五是使用市场统一印制的销售凭证,在销售蔬菜时如实出具销售凭证,并保存销售记录;六是对所销售的蔬菜质量安全进行自查,对不符合蔬菜安全标准要求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采取相应措施。

  3.开展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坚持问题导向,以克百威、甲拌磷、氧乐果、水胺硫磷、氟虫腈等禁限用高毒农药及毒死蜱、百菌清、腐霉利等易超标农药为重点项目,以芹菜、韭菜、甘蓝、豇豆为重点品种,市、县(区)两级组织对批发市场蔬菜开展全覆盖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和防范蔬菜安全风险,掌握全市蔬菜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水平,对检验不合格蔬菜,要立即停止销售,属地监管部门迅速开展核查处置,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优化职能,专业检测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办法所称集中交易市场,是指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含农贸市场);

  第九条规定: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销售者履行义务,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根据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确定检查重点、方式、频次等,定期检查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规定: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根据食用农产品种类和风险等级确定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频次。

  鼓励零售市场开办者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

  为此我局开展了以下有关蔬菜食品安全检测的工作:

  一是为全市18家农贸市场和3家批发市场统一制做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板,并悬挂于市场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的内容有营业执照、日常监管机构、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食用农产品安全承诺书、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义务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以便于公众知晓和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更重要的是监督市场开办者履行义务。

  二是加大了对全市各类农贸市场和生鲜水果蔬菜超市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力度,2018年年完成各类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365批次,其中蔬菜692批次,提高了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三是加大对不合格蔬菜经营者的查处力度。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

  四是目前全市有快检室的市场监督管理所达25个,2016年至2018年每年平均开展蔬菜快检达到1000批次以上。

  五是开展“你点我检”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代表到农贸市场,现场在蔬菜、水果、鲜肉及肉制品中选出关注的品种由执法人员现场采样、检测。对此活动中经快检不合格的样品,市局将委托检测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如仍被确认为不合格,将移交县区局依法处理,结果在该市场公示。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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