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7-29 浏览量:558 来源:阜新市信访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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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阜新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推动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开展。
  2、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机关及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对重大信访事项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报告。
  3、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审理,对市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
  4、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5、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宏观指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全市信访工作情况;负责全地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经验交流、信访干部培训及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6、及时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7、负责市委常委、副市长不定期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日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办公会的准备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二部分  阜新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附件:2018年信访局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结余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96.6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96.6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6.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总计452.6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3.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13万元。
  2.项目支出189.45万元,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救助及信访事务等业务支出。
  (三)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7.53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剩结转。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情况。2018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收入396.66万元,比上年增加80.55万元,上涨25.48%,收入同比上涨少的主要原因是盘活年度结转资金用于信访事务。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总支出452.69万元,同比增加支出97.28万元,增长27.3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信访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23万元,项目支出189.45万元,结转下年167.5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2.6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2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28.24万元,主要是单位正常运转、日常工作发生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42万元,主要是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3.02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3.02万元,主要是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财政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452.69万元,同比增加支出97.28万元,增长27.37%。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7.28万元,减少18.14%;项目支出增加155.62万元,上升46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及办公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信访维稳金支付及信访事务经费增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6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1.46万元,下降22%,主要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6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3万元,比2017年减少22.16万元,减少33.9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分离,行政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信访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信访事务项目支出,涉及资金189.4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99.69分。影响自评平均分的主要因素是政策解读不明确,今后我们将对财务制度进行完善,学习财务文件相关制度,充分领会文件精神。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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