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防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9-03-30 浏览量:547 来源:市人防办 文字大小:

2018年,市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服务水平,树立了良好的人防执法形象。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人防办积极通过以会代训、专题授课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文件精神。全年举办信息(报道)员培训班 1次,召开理论研讨会2次,使全办上下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高度重视“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组织人员利用展板、悬挂标语、设立咨询台和发放传单等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受到了市公开办的表扬。2018年,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一起群众投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有效开展。
       一、概述
     市人防办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一是充分利用市人防信息网站及时发布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有关主动公开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二是依托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发布相关政务信息;三是在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办事公示栏,办事群众可查询相关公开内容。四是适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公开信息,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让公众及时了解人防工作。
      二、领导高度重视 健全机制,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建设服务型机关,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办事人员,营造阜新更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召开专题会议,对组织开展好第九个“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进行了重点安排,研究制定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要求相关科室落实完成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为保证依法行使行政职能,实行政务公开,制定出台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人防网站建设,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专栏,在人防网站上长期公开人防工作职能、人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程序及相关事项申报材料等。
      在“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中,办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参与公开日现场咨询活动,在市区繁华地带,我办重点公开和宣传行政审批事项和人民防空、防灾常识,将人防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法律法规依据和人民防空常识印刷成宣传单和手册,向市民发放近1000份。
      三、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在人防网站上设置领导信箱、在线咨询、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受理在线投诉和举报,在网上详细公布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全面清理收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削减审批事项,加强政务服务。 及时给网民解答大型工业项目结建政策问题,并与网民进行电话沟通,网民对解答的问题感到满意。
      为审批项目服务好,主动到项目现场,上门告知应上报材料,并收集建设单位需上报的材料,为建设单位服务,实行办事回执卡制度,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需提交的材料,主动热情回答咨询的问题。全办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代理制”和“限时办结制”,实行“一站式”办公、“保姆式”服务。深入基层,组织指导县区人防办开展政务公开活动,提高了县区人防工作水平。
      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
      我办长年在人防网站、行政服务大厅人防窗口和广播电台《人防之声》专题栏目,向社会宣传和广播人防政务信息及人防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真实、全面、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公开行政权责清单、行政权力的主体、依据、行政处罚的依据、标准和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基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等。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市人防办未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市人防办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七、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市人防办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受理热情、处理及时,得到了上级的肯定。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个别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足和监督力度不够、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等问题,对此,制定以下改进措施:
       (一)加大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继续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市人防网站全面刊载国家、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精神,提高工作水平和责任意识。同时,将结合人防工作实际,组织政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
      (二)加大监督力度,落实责任追究
       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开不及时的科室进行督促,对工作不得力的人员进行告诫,对群众意见大、或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要进行认真查处,严肃处理。
      (三)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
      进一步完善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利用多种手段,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公开工作职能、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增设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规范人防执法人员的行为。利用人防网站,进一步整合资源,大力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工作,以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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