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4-26 浏览量:196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严从快惩处黑恶犯罪,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确保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成效。
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工作要求,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通过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立足司法职能,狠抓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审判工作,坚决贯彻依法从严方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截至4 月末,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涉黑涉恶案件26件,一审审结14 件,判决生效案件12 件,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 人,审理涉“保护伞”案件1件1人。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建立案件台账制度和多渠道线索排查举报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沿着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稳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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