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7-11 浏览量:362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7月8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等文件。
会议强调,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确保实效。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全力抓好《意见》的组织实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采取强力举措督促企业压实责任、依法经营。
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