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市内美食外卖骑手办理健康证的建议(第195号)答复

日期: 2018-04-30 浏览量:733 来源: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字大小:

黄波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市内美食外卖骑手办理健康证的建议》收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责成相关部门认真办理,现将建议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移动手机终端普及,第三方交易平台不断推出网络订餐服务。经统计,美团外卖入网餐饮单位1200户、百度外卖入网餐饮单位370户,饿了么外卖入网餐饮单位700户。入网餐饮单位均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我局对网络订餐和规范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证明管理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并做了如下工作:

  2016年5月26日,下发了《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阜食药监发[2016]57号),要求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认真的排查,检查是否取得资质,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进行经营活动,是否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进行食品加工,送餐的品种是否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送餐的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等工作进行检查,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2016年8月24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核查清理无证餐饮单位从事网络订餐工作的通知》(阜食药监发[2016]111号)。一是开展了对第三方网络订餐交易平台内餐饮单位所登记的经营场所是否与许可场所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检查了送餐人员是否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明,送餐时间应严格控制在食品加工完成后2个小时内安全时限内送达,送餐容器和食品包装应清洁、密闭、完好,送餐设备应定期消毒,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对销售有保温、冷藏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配送。三是各监管部门在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辖区内网络订餐经营户监管档案。

  2017年3月30日,下发了《关于规范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阜食药监发〔2017〕31号),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含送餐人员),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要求,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各县区局进一步规范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证明管理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进行了严格依法查处。

  2017年7月12日,我局在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推广了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订餐监管经验。并强调三点意见:一是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落实网络订餐监管工作;二是对辖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信息登记档案,加强人员培训,送餐人员必须严格办理健康证明并公示。三是深入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治理,消灭网络订餐无证经营行为。  2017年9月21日,在市局三楼会议室,对我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企业美团外卖、百度外卖和饿了么外卖的经理及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约谈首先由三家企业负责人介绍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经营现况及管理情况。市局要求各家企业必须高度重视配送人员健康证明管理工作,确保全员休检,杜绝传染病发生。

  2018年1月10日,我局结合春节前网络订餐食品消费旺季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组织县区局、监督所业务科长及美团、饿了么、百度、肯德基第三方平台和送餐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学习和约谈。并对全市下一步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确保广大消费者舌尖上食品安全。

  二、下一步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对我市网络订餐及美食外卖骑手持有健康证明进行规范整顿: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当前,我市入网餐饮经营主体数量逐年上升,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也日益凸显。我局将高度重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外卖骑手健康证明管理工作,做为当前主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市网络订餐从事送餐骑手必须办理健康证明并在经营场所进行公示,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消除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全面排查,建立健全网络订餐配送骑手监管档案

  监管部门认真做好网络订餐及骑手健康证明摸底排查工作,对餐饮单位进行实名登记,严格审查入网餐饮单位提交的相关资质证明,并对网络送餐骑手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等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并要求企业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健康检查表等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管理,对外卖骑手人员建立健全监管档案。

  三是密切配合,切实加大网络订餐配送骑手监管力度

  市局要求各家企业要按照《关于确认阜新市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的通知》(阜食安办发〔2017〕20号),全面建立我市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管理模式。根据市卫生计生委上报审查,确立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阜新市传染病院、阜新博爱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体检门诊、阜新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新邱区第二人民医院、阜蒙县传染病院、彰武县人民医院。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体检机构要认真做好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工作,体检结束后及时上传体检结果并给体检者提供健康证明,便于执法部门监督检查。

  四是严厉打击,依法查处网络订餐违法违规行为

  各县区局在日常监管、处置举报投诉中查实外卖骑手未办理健康证明的,属地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或分支机构)未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查处。

  五是是积极探索,大力推进网络订餐信息公示制度

  市局今年8月份召开全市网络订餐配送企业监管现场会。采取“餐饮4D”先进管理方式方法。尤其是进一步加强“健康证明、量化分级和明厨亮灶”等信息公示。

  六是加大宣传,大力营造网络订餐社会共治氛围

  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各种形式的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举办讲座等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消费意识。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监督网络订餐配送企业骑手全面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积极回应消费者关注,大力营造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以上,是我局继续加大网络订餐及骑手健康证明监管工作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在此,欢迎您对我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给予关注、支持和帮助。


                         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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