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建议》(第217号)答复

日期: 2018-05-31 浏览量:378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字大小:

高志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周。在中心城区街心广场举行由各城区(县)参加的垃圾分类启动仪式暨宣传周,并在各城区、阜蒙县分别进行垃圾分类巡展宣传,以展板、发放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宣传形式,宣传报道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试点情况和相关知识,由电视台黄金一刻栏目专题报道垃圾分类,使全市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积极加入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

  二、开展垃圾分类试点

  目前,七城区、阜蒙县已分别在金苑小区、享鑫家园小区等8个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大众步行街管理办公室、第二十四中学等8家公共机构;盛德实业有限公司、天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个相关企业,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各城区(县)分别建立了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提高民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三、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处理

  各城区、阜蒙县分别购置了专用垃圾桶(即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分类垃圾桶,相应摆放在适当位置),全面推进垃圾分类试点投放工作;环卫处海州清运站、太平清运站分别设置了有害垃圾回收移动罐;垃圾场设置了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3个指定位置投放处理垃圾,今后我委将继续加大垃圾分类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住建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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