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村霸”恶势力犯罪案件 

日期: 2018-10-17 浏览量:273 文字大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精心谋划,快速行动,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近日,该院从严从快起诉了一起“村主任”跨地区伙同多人寻衅滋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经审查,2016年8月,犯罪嫌疑人赵某东、赵某业伙同英某、齐某、张某甲、张某乙(该四人已另案处理)等人在彰武县某村的公路上无故将他人驾驶的轿车用铁管砸坏,又将两名被害人打伤。2017 年1月,彰武县公安局将赵某东、赵某业立为网络逃犯,后二人到公安机关投案。由于主案犯赵某东原系辽宁省法库县某村村主任,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并有前科,本案其他犯罪嫌疑人及证人因畏惧不敢直接指认其犯罪,使得该案在进入起诉环节的调查取证阶段产生了一定的难度。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后,彰武县人民检察院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办案人员对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和研判,并指派专人深入农村对证人进行帮扶教育。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确保该案顺利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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