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日期: 2017-11-22 浏览量:358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部署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意见》要求,要 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一是促进就业协同。二是落实创业补贴政策。持续推进“双创”,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三是优化创业载体升级。四是扩大担保贷款适用范围。

《意见》强调,要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二是做好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三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四是鼓励企业吸纳毕业生。五是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六是落实兜底帮扶政策。

《意见》要求,要抓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一是稳妥安置去产能企业职工。二是推进就业服务均等化。三是实施农村就业扶贫。四是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五是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意见》要求, 强化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一是创新教育培训机制。二是健全技术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三是完善政府补贴培训制度。四是强化公共就业创业精准服务。五是防范失业风险。

《意见》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实施。一是强化政府责任。二是狠抓政策落实。三是加强统计监测和形势研判。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阜政发〔2017〕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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