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张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 2016-07-04 浏览量:417 文字大小:

阜政发〔2016〕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   任命张伟同志为阜新市司法局调研员;   任命何海波同志为阜新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粮食局)调研员,免去其阜新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粮食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任命李刚同志为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胡庆文同志为阜新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主任;   任命

阜政发〔2016〕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
  任命张伟同志为阜新市司法局调研员;
  任命何海波同志为阜新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粮食局)调研员,免去其阜新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粮食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任命李刚同志为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胡庆文同志为阜新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主任;
  任命王学锋同志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包海城同志阜新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志成同志阜新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春杰同志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退休);
  免去暴慧云同志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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