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07-04 浏览量:417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发〔2016〕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 任命张伟同志为阜新市司法局调研员; 任命何海波同志为阜新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粮食局)调研员,免去其阜新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粮食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任命李刚同志为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胡庆文同志为阜新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主任; 任命阜政发〔2016〕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
任命张伟同志为阜新市司法局调研员;
任命何海波同志为阜新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粮食局)调研员,免去其阜新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粮食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任命李刚同志为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胡庆文同志为阜新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主任;
任命王学锋同志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包海城同志阜新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志成同志阜新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春杰同志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退休);
免去暴慧云同志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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